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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幼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幼儿园幼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幼儿园幼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

  一、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二、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四、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五、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六、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臵适当位臵,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八、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九、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十、幼儿在园如发生骨折、缝针等重大事故,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处理。

幼儿园幼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二

  1、幼儿来园和离园值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作好记录,签字确认。

  2、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3、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5、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用紫外线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6、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7、值班教师负责保管幼儿药物。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剂量),防止发生错误。

  8、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9、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由两位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10、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稍凉后再给幼儿吃,防止烫伤事故。

  11、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12、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14、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15、幼儿五个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就餐、就寝、入厕、户内外活动、出入园)。

  16、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17、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18、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幼儿园幼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三

  为切实加强我园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我园教师和在园幼儿的身心安全,特签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安全工作实行班主任负责制。

  班主任必须把班级安全工作放到班级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位置来对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各个班级要根据本班幼儿年龄特点,掌握班级的安全工作重点,制定出适合本班的安全工作措施,天天讲,经常讲,紧绷安全弦。

  三、定期对班级设施进行安全工作检查。

  班级的活动室、寝室、洗室等设备设施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要深入细致,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清除。防止发生失火、触电、砸伤等事故的`发生。

  四、切实做好班级日常活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班级的日常活动、饮食、卫生管理是班级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尤其要加强对热水、热饭的安全管理措施。日常工作中应努力加强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防止碰伤、抓伤、烫伤、吞食异物或幼儿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内等事故发生。

  加强幼儿在园服用药品管理,根据家长的服用要求,要确保服药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现象的发生。

  幼儿的玩教具应该符合安全卫生要求,严禁使用有害、有毒物质制作教具、玩具。而且要严格玩、教具的卫生消毒制度,根据本园消毒卫生要求,及时对玩、教具进行清洗、消毒。

  五、加强班级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要尊重、爱护幼儿,严禁虐待、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偏爱、侮辱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

  六、严格“接送卡”制度。

  根据本园接送卡使用要求,严格实行“认卡不认人”制度,确保幼儿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滋扰幼儿。日常工作中要坚决杜绝幼儿走失现象的发生,定时、不定时的点数幼儿数量,发现走失及时上报、处理。

  七、切实加强对班级安全工作的领导。

  各班主任要严肃对待班级安全工作,并与班级其他人员商定安全责任落实问题,对因玩忽职守酿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幼儿园幼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1、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自身要提高安全意识,每时每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早晨入园到晚上离园)保证幼儿都在自己的视线里,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时时提醒幼儿不推人、踢人、咬人、抓人、乱跑、上桌椅等)。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户外游戏),确保幼儿不携带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由班级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教师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大型玩具没有老师看护,禁止幼儿玩耍。

  5、户外活动时,班级老师必须站着照顾幼儿的安全。让每个孩子都要在你的视线里。(户外活动结束后一定点清幼儿人数、例:像小班丢了一天晚上接时才发现)

  5、教育幼儿不把纸、扣子、小橡皮等危险物品塞到鼻子、耳朵、嘴里。

  6、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所以说最关键的幼儿上下楼梯,告诉幼儿要靠右侧走,手扶着栏杆或墙跟着老师慢慢走,必须有一位老师带队,一位老师收尾。从室内到户外或从户外到室内,也必须将全体幼儿照顾在视线范围内。一定要注意安全。)

  7、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

  时要避开幼儿。固定的地方,并远离幼儿,防止幼儿碰到烫伤,喝水、开饭时要有一定的安全程序。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班级物品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板凳桌子衣帽柜)

  10、严把幼儿离园关。

  幼儿离园时要交给家长,不能让陌生人接走幼儿,如果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必须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情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未成年人一律不得接幼儿。

幼儿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五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lOmo。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幼儿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1、幼儿园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儿园管理事务后勤的老师专门负责。

  2、按照消防有关条例,在厨房及各楼道口配置消防灭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请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更新。保证各设备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性。

  3、由幼儿园消防安全负责人安排,定期向幼儿园各位保教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讲座,传授消防安全知识,并组织响应的.消防演习活动。

  4、定期检查幼儿园用电线路以及煤气、电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请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解决。

  5、在干燥季节,进一步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巡查,杜绝消防安全隐患。

  6、在各班及食堂、仓库等部门建立安全责任制,由班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园的消防负责人员汇报,万一发生火灾,首先应迅速组织幼儿按园定的路线进行疏散,严禁组织幼儿参加救火行动。

  7、由各班教师负责做好幼儿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幼儿玩火、玩电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严把入园关,严禁幼儿带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8、有各班的班老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严禁家长在幼儿园内吸烟,或给幼儿购买易燃易爆的物品。

幼儿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七

  一、总则

  (一)、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二、消防组织

  (一)、园长为全园的防火总负责人;幼儿园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园长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园具体的消防工作。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防火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对幼儿园教职工、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儿园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负责人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5、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防火管理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负责做好本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火灾预防措施

  (一)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二)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三)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四)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五)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六)幼儿园应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

  (七)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八)法定节日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四、火灾现场紧急预案

  (一)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119),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二) 发生火灾时防火领导小组人员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 使用灭火器等方式。

  (三) 各班教师按指定楼道迅速组织幼儿疏散到楼下安全地带。

  (四) 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五、奖励与处罚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 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4、 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 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 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由幼儿园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的、单位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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