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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就是一种坚持。——题记在期中考试前,我读完了余华先生的作品《活着》。这本书语言平实,真实,但感情也很压抑,让人读完之后内心很不是滋味。主人公福贵本是富家子弟,可爱好赌博,最终输光了家中所有的钱。...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活着》读后感700字最新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活着》读后感700字最新三篇

篇一 《活着》读后感700字

  活着,就是一种坚持。

  ——题记

  在期中考试前,我读完了余华先生的作品《活着》。这本书语言平实,真实,但感情也很压抑,让人读完之后内心很不是滋味。

  主人公福贵本是富家子弟,可爱好赌博,最终输光了家中所有的钱。因为这,他的父亲被他气死了。之后,他将他父亲卖房子得来的钱去还欠下的赌债,不幸,在回来的途中被抓去当了兵。等到他回来时他的母亲也已经去世了。福贵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凤霞,一个叫有庆。有庆是他的小儿子,可令人难过的是,有庆学校校长的媳妇因为难产大出血,需要抽血,于是就把有庆的血抽光了,有庆就这样没了。他的闺女凤霞,小的时候因为发了一场高烧,变成了一个哑巴。后来,凤霞嫁给了一个城里人,叫二喜。可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凤霞因为产后败血症,生下苦根之后便去世了。二喜就带着苦根过日子,可之后因为一场工地事故,二喜也死了。苦根就跟着福贵生活。福贵的老婆家珍最后也因为软骨病,走了。就剩下了祖父俩相依为命。但好景不长,一次福贵早早出去干活,因为心疼苦根没吃过豆子,便给苦根煮了一锅豆子,结果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到了最后,福贵偶然间看到了集市上的一头老牛,他觉得那头老牛像极了自己,便用自己仅剩的积蓄买下了那头老牛,并给它也取名叫福贵,他们一起活到了80多岁。

  这本书讲述了福贵悲惨的一生,使人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真实。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的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一头老牛和年老的他相依为命。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一本好书,更因为它完美诠释了一种“活着”的人生哲理。是一本容易让人产生共鸣的书。非常好地秉承了中国人重“生”的观念,这是具有中国意味的小说,淳朴却极具震撼力。

篇二 《活着》读后感700字

  活着!为谁而活着?为什么要活着?《活着》这是一本值得我们反复阅读,反复去思考的一本书,一本小说。

  这本书让我读后,难以忘记,至今记忆犹新。

  这位中国最享誉世界的作家——余华,他通过这本书叙述了一个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活着》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明白了人是为活着本生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本书记述了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和“我”讲述自己年轻时无所事事,然后赌钱输光家产,一夜之间从富人变为农民,脱下绸衣换上麻布衣服,从一个游手好闲的阔少爷变为一个亲自耕种的苦丁,然后家人的死不断的向他袭来,自己的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家珍,万二喜,孙子一一离他而去,可是他自己却承受住了这些突如其来的打击,最终买下一头老牛,伴自己安度晚年,悠闲的回味自己的一生,看破这滚滚红尘。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福贵身上,他被剥夺了许多东西,但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也只有活着的意志。这本书暗示着我们每个人无论受到怎样的灾难,都要勇敢的活下去,学会放平心态,看淡一切。《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合上书,我似乎明白了许多,即使不能明白那些大人口中的哲理,但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都要活着,即使不能看淡一切,也要活着,因为我是为自己而活着,即使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别人,也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篇三 《活着》读后感700字

  《活着》这本书太过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曾经鲜活,最终变的死寂的生命却已深深的映在我的心上。本书作者余华用冷静的令人发怵的笔调记述着这个故事。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乃至更多人相继离福贵远去。只留下我内心无声的叹息和泪水。

  福贵的儿子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有庆对生活充满无限的向往和希冀,即使贫苦艰难的生活,即使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他都那么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他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面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衷心的笑了,因为我似乎看见了有庆的`希望。可是令我无法接受的是有庆的突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被逼着去献血,他竟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不禁有些战栗。全书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更多难以承受的苦痛,我们依然要坚忍,顽强。这或许就是生命的力量,这或许就是活着的呼唤。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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